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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言微语:公安部网信办联手出台网络身份证引发争议

由公安部与网信办联合起草的《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7月26日正式公布,这个名为征求意见稿的网络身份证APP已经上线,在社交平台引发轩然大波,有网友发帖说,中国网络原本就是信息茧房,凭证上网使网络直接变监狱。更有网民质疑公安部网信办制定新规的合法性,这个关系到十亿网民通信自由的网络身份证,公安部作为执法机构而非立法机构是否有权绕过全国人大自行制定颁布?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对征求意见稿提出质疑又被网警删帖禁言,这是否涉嫌知法犯法自我打脸?



劳东燕教授在网文中指出:《办法》的核心意思是准备推行网号与网证制度,在我看来,这样的举措不仅蕴含极大的社会风险,而且完全缺乏上位法的依据。《办法》虽提到自愿原则,却未对自愿原则的实现提供基本保障,考虑到自愿原则在中国语境下易于被架空的现实,该原则同样难以为网证制度提供正当依据。…我认为,以部门规章的形式推出网证制度缺乏正当性,明显存在越权之嫌,有必要提交全国人大宪法与法律委员会对《办法》进行合宪性审查。网友@liqing_1970发帖说:宪法保障通信自由,通信保密,学过计算机的都知道互联网是通信,只不过把一条线变成多条线节成网状。网友@墨非发帖说:一切在中国宪法中找依据的行为都无疑是在狗肉锅里找羊头的行为。根本的问题不在宪法文本,而在制宪者是否是人民。网友@tankman2002发帖说:中国人的一生,经历过凭证出门、凭证买粮、凭证生娃、凭证居住、凭证结婚、凭证入学……终于进化到凭证上网了。所谓征求意见不过是强奸前提前告知你脱裤子了……从相关APP上线的速度就可以看出,早就计划好了。网友@Gancheng Wang发帖说:这个国家的行政四十年来从没有这么乱来过,征询意见的期限还没到就急吼吼地实行了,那你所谓征询意见不等于放屁吗?把他们自己制定的《行政管理法》等一系列管控行政胡来的法律法规都视如无物了。原因大概是接连不断的网络实名举报把他们吓着了,许多居然是官员和警察,但是,如此荒唐的网证制度等于是断网制度,把冤屈者最后一个出气口也堵上了,这样做能解决问题吗?只能导致大危机更快爆发!

一篇题为<我担心哪天我的上网证被吊销了>的网文这样写到:听说“上网证”要来了,这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荒唐。就好比我们去吃饭,要拿个“吃饭证”一样。过去我们上网凭的是心情,想上就上,想下就下,但是有了这个网证之后,就得凭证件了。至于这个网证的具体管理条例和是否可吊销性,目前还不得而知。这大概也是引发公众担忧的主要原因,要是我的网证被吊销了怎么办?是不是以后就上不了网了?或者,会不会跟驾照一样,出个扣分制,发表一次不当言论,扣多少分,罚多少钞票。又或者,有没有可能以后上网要跟上网吧一样,按小时计费?按官方的说法,是为了保障公民的信息安全。当年网络实名制也是打着保护网民信息安全的名号,可后来电信诈骗不还是愈演愈烈?然后文件中又强调说是自愿原则,中国式自愿大家还不了解嘛!文件中提到要在铁路,邮政,民政,卫生和健康等公共服务部门率先推广,我怕不自愿,以后可能连动车票都买不了。还有一点很关键,中国的政策和法规,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会出现滥用和变形的现象。疫情中层层加码就是最好的例证。可能网证的出发点,是针对像我这种持不同观点的人,但最后真正受害的却往往会是那些遭遇不公对待的人。比如被大学教授性勒索的女学生,被县书记潜规则的女同志,被领导压迫的小科员,或者孩子在学校突然跳楼的家长们……他们很可能会连个发声的渠道都被堵上。中国欺男霸女的事情太多了,这也让网络本质上已经成为一种“正义众筹”的平台。如果在这样一个法治环境之下,网络的自由度再次下降,连“众筹正义”的平台都消失了,接下去会发生什么?必然是万马齐喑,豺狼虎豹横行于世,民不聊生,国将不国。

晚清有个外交官叫郭嵩焘,是中国第一任驻英大使。在英期间,他也无时无刻不在观察当时的日不落帝国,最终他得出了英国强大的秘诀之一,就是他们的法院天天在伸张正义。

正义是一个国家性能良好的直观表现,一个欺男霸女的国家,怎么可能真正走向强大?这大概就是4亿人口的庞然大物,却输给几千英军的原因吧?晚清还有一个知识分子叫梁启超,他对大清落后之症结有句精妙的总结:大清国万事不长进,唯防民之术突于先进国。历史的经验和教训都历历在目,趋害避利,重蹈覆辙,终将会是祸国殃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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