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恶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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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的情况,对方全责无误,不知道协商个什么鬼,你当时表现的不懂交法或者实施条例吗?能给你划分责任的情况,必须使用流氓两项,“忽视瞭望采取措施不当”以及“未保持文明驾驶”,万金油的理由,用在谁身上都躲不开,就算是火车、飞机、轮船撞你,也可以让对方承担责任,当然这种事情在火车等等交通工具上没有真正发生过。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以上是时间上限,检验鉴定一次30天,有异议再来一次,60天到头了。 车内贵重物品自己保管好,另外要拍照取证,有变动110报警。 如果你对责任认定不满意,可以申请行政复核(三日内醒目),但是这里有特别有意思的事情,上级主管部门也许通过你的复核,但是通过归通过,上级不负责帮你改正,只说有问题要求发回重申,下级部门依然可能维持原判,这个行政复核等于白玩。 检验鉴定这事是扣你俩的车,谁也跑不了,所以也许对方会先扛不住。 如果你有当时的录音,证明交警索贿,可以直接揍纪检。如果你当时没录音,说什么都白扯了,没证据的事情,没人会承认。 这事你就是没算明白账,你没买车损险,走不了代位求偿,然后想弥补。如果你就认栽,不过就是钱的问题,将来买保险的时候自己多留意续保时间,花钱买教训了。
我个人的建议,直接市长热线一类的投诉,说明自己是外地人,对当地营商环境及其担忧,简单的事故认定都要拖拖拉拉。这东西就像癞蛤蟆落脚面,不咬人膈应人,虽然你可以是胡搅蛮缠的投诉,但是对方必须回复,而且对方还不能接受差评,这是你唯一要挟对方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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